各镇区党(工)委、人民政府(管委会),各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,公兴、硕集社区党工委、管委会,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:
《阜宁县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合力推进“四城同创”工作方案》已经县委、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阜宁县委办公室
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8月3日
阜宁县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合力推进四城同创
工作方案
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,扎实整治环境突出问题,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全面改善居住环境,县委、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启动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合力推进“四城同创”工作。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统一思想认识
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很高要求,国家对环境保护的督查力度大、手段硬、要求严。省、市对开展农村环境整治、集镇环境整治和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作出系列部署,提出明确要求。近年来,县委、县政府将城乡环境整治和“四城同创”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全力组织推进,取得了阶段性成效,城乡环境明显改观。但城乡环境保护和整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,工业企业偷排乱放、畜禽粪便无序排放、“四小”行业管理不达标、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差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,群众意见较大,直接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。各镇区(街道、社区)、县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增强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,严格按照上级要求,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,扎实开展专项环境整治行动,全面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,全力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。
二、明确工作目标
从8月份开始到今年底,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实施五大专项行动(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、集镇环境整治及功能提升专项行动、工业企业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、服务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项行动),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,突出工业企业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,全面整改各类城乡环境突出问题,努力打造空气清新、河道清澈、乡村清洁、城市清爽的生态家园,实现环境质量持续优化、环境品质持续改善、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,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国家园林县城、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生态县打下坚实基础。
三、突出工作重点
(一)深入排查突出问题
农业、城建、工业、服务业、社会事业5条线分别组织专门班子,对全县环境问题进行分类排查,突出排查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:一是2013年以来群众反映强烈、久拖不决的问题,二是国家、省、市今年对阜宁交办督办的信访问题尤其是7月份以来交办的问题,三是 “四城同创”工作中多次交办、反复整改无效的难点热点问题。
(二)大力实施专项行动
1.实施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。着眼于农村环境管理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、长效化,着力开展“三沿四清”行动,强化沿河、沿路、沿街等重点区域管护,加大散葬坟、面源污染清理力度,加强秸秆堆放和垃圾清运管理,突出畜禽粪便整治,加快建立符合全县农村实际、得到农村居民支持、能够长效运行的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,促进农村环境持续改善,全面提升农村文明程度,建设美丽宜居乡村。为保证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扎实、有序、快速推行,对农村环境整治提升、畜禽养殖污染整治、散坟整治等工作进行具体细化。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由县水务局牵头,分宣传和调查摸底(9月底前)、集中整治(10月1日-11月30日)、验收整改(12月1日-12月31日)3个阶段组织推进;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由县农委牵头,分宣传发动(8月1日-8月31日)、集中治理(9月1日-11月30日)、检查验收(12月1日-12月31日)、长效管理(2017年1月1日起)4个阶段组织推进;散坟整治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,分宣传发动(8月1 日-8月 31日)、登记确认(9月 1日-9月 30日)、综合整治(10月1日-11月30日)、检查验收(12月1日-12月31日)4个阶段组织推进。(牵头领导:朱玲)
2.实施集镇环境整治及功能提升专项行动。以各镇区集镇规划区为整治范围,以整治镇区及社区环境卫生、镇容镇貌为重点,重抓绿化水平、环境卫生、河道环境、交通设施、市场秩序、违建管控、店招店牌、市政配套、单位庭院等9个方面的完善提升,开展示范绿地、示范街道、示范河道、示范单位庭院、示范停车场创建活动,努力打造空气清新、河道清澈、环境整洁的集镇形象。分自查自纠(8月1日-8月31日)、突击整治(9月1日-11月30日)、巩固提升(12月1日-12月31日)3个阶段组织推进。(牵头领导:吴启标)
3. 实施工业企业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制度,按照“严把三关”“四个一律”的要求,重点整治化工、电镀、焦化、水泥、造纸、印染、冶金、机械(涉及喷漆、涂装工艺)等高污染行业排放不达标,产生粉尘、黑烟、噪声、异味、水体污染等影响周边生态环境质量行为;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,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,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超标排污、违法排污、恶意排污行为;利用渗坑、渗井、暗管、稀释等逃避监管方式非法排污行为和非法处置、转移、倾倒废水(液)和危险废物行为;未批先建、未批先产、批建不符、久试不验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无证排污、超证排污的违法排污行为等工业企业突出环境问题,强化环保执法监管,从根本上消除环境安全隐患,守住生态红线保护、排放总量、环境准入标准底线,确保环境安全。分动员部署(8月1日-8月15日)、排查整治(8月16日-10月31日)、督查推进(11月1日-11月30日)、总结考核(12月1日-12月31日)4个阶段组织推进。(牵头领导:陈志国)
4. 实施服务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。加大服务业环境整治力度,对餐饮、商场超市、宾馆、旅游、文化娱乐、美容保健、物流配送等行业的卫生状况、服务水平、硬件设施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,整改突出问题,确保整治实效,着力改善相关行业经营环境和秩序,切实推动我县服务业环境明显提升。分宣传发动(8月1日-8月5日)、集中整治(8月6日-8月25日)、督查抽查(8月26日-10月15日)、总结提高(10月16日-11月30日)4个阶段组织推进。(牵头领导:王飞)
5. 实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项行动。围绕县城违规饲养畜禽、废旧收购门市、石材加工门市、洗车门市、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沟河塘、旱户厕、主要河道住家船、小餐饮、“四小”行业、流动摊点临时疏导点、环卫设施、老旧小区、城中村、城郊结合部家前屋后、农贸市场周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,开展环境专项整治,全面改善县城卫生环境,为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打牢基础。分创卫突出问题专项整治(8月1日-8月20日)、迎接省考核评估(8月20日-9月30日)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(10月1日-12月31日)3个阶段组织推进。(牵头领导:吴正年)
(三)全面彻底整改
始终坚持问题导向,以问题整改为主抓手,按照“彻底改、坚决关、果断停、无情查、严肃处”要求,对排查出来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,严格实行销号处理,确保事事有交办,件件得落实。尤其是对化工企业违规排放、畜禽养殖污染、河道污染等方面的突出问题,及时组织调查处理,强化督查督办,该处罚的坚决处罚、该关停的迅速关停、该整改的立即整改、该立案的依法立案、该移送的及时移送、该追责问责的严肃追责问责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,问题解决到位。
四、强化组织保障
(一)成立组织框架。县成立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合力推进四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,由县长任组长,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,县委、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,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。下设综合协调组、农村环境整治组、集镇环境整治组、工业环境整治组、服务业环境整治组、“四城同创”协调组、信访协调组和督查问责组,由县各相关领导任组长。各镇区(街道、社区)、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班子,一把手负总责,分管领导具体抓,形成权责分明、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。
(二)狠抓工作落实。各整治组和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沉下身子,深入到村居、企业,抓交办事项的处理,抓突出问题的整改,抓工作责任的落实。领导小组要每天召开工作例会,及时跟踪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落实,通报各镇区(街道、社区)和相关部门当天工作进展情况。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,公布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问责处理情况。
(三)维护社会稳定。要明确专门渠道,每周对群众反映突出、上级多次交办和环境整治效果差的问题进行曝光,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,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。要耐心细致与信访人进行沟通,通过彻底的问题整改,做好息访工作。对恶意举报不实信访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个人或组织要从严处理,依法采取强制措施。
(四)严格考核奖惩。要加大考核力度,明确奖惩措施,对工作突出、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。对调查属实的环境违法行为,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到位;涉嫌犯罪的,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责。对整治过程中排查整改不力,交办后仍不及时整改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,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。 |